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4月3日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4月3日(星期五),会期一天。
二、建议会议议题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讲人:县林业局领导);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城环委有关执法检查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7、接受辞呈;
8、其它。
三、会议日程
上午8: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主持人:石和平
(一)会议议程
1、县林业局领导辅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县林业局局长曹达贵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县城管局局长成伟华作关于《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4、县司法局局长丁建平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5、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冯清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6、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委主任涂世敏作关于《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7、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办公室主任徐曹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喜平、江新福俩同志辞去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
(二)与会人员
1、出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县人民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政协一名副主席、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是委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办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交管大队、公安局森林分局、规划执法大队、供电公司、电信公司、中峰环境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墩、西源、北山、阳峰等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袁小荣,县人大代表鲍华孙(汪墩)、向亮生(北山)。
3、旁听:县民盟、工商联负责人。
(三)会议地点:县人大新会议楼二楼大会议室
下午2:30 分组审议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县林业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审议县城管局关于《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审议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城环委有关执法检查报告;
5、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6、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喜平、江新福俩同志辞去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
(二)与会人员
1、出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县人民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政协一名副主席、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是委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办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交管大队、公安局森林分局、规划执法大队、供电公司、电信公司、中峰环境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名副职领导;汪墩、西源、北山、阳峰等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袁小荣,县人大代表鲍华孙、向亮生。
3、旁听:县民盟、工商联负责人。
(三)会议地点:县人大新会议楼二楼小会议室、县人大机关三楼会议室
下午5:0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主持人:石和平
(一)会议议程
1、分组发言;
2、表决接受辞呈决定(草案);
3、其它。
(二)与会人员、会议地点:与第一次全体会议同(略)。
四、有关要求
1、请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打印70份,于3月30日上午12时前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请常委会组成人员仔细阅读会议材料,并结合会议议题进行相关调研,作好审议发言准备;
3、列席会议的市、县人大代表,请所在乡镇人大通知参会;
4、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的,需书面向常委会主任请假,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
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